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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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很温馨,还帮我们拿了很重很重的行李,走的时候结果还把东西落下了,房主很负责,总之一切都很好,是值得选择的一个不错的客栈,当时因为天气太冷,还帮我们拿了两床被子,总之,是非常棒的,现在回想起来,还是非常感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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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来过丽江的,表示找不到路,给客栈打电话问路,态度特别好,还到路口来接我们,走进去才发现,客栈位置特别好,到四方街才三五分钟,吃东西也很方便,最主要的是价格实惠!推荐!推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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蛮好的,位置在古城里面,但又不会被街上人吵到,老板娘人很好,给我们介绍了很划算的景点,就是是木板房,隔音有点不好,